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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旁聽【認識耶穌與福音】這堂課,突然發現基督徒在讀經時常犯的錯誤,就是我們讀經時太快用後來的觀念去理解經文,而忽略了當時的處境,以至於未能真正明白聖經的意思。

例如,以前讀到耶穌在拿撒勒不被接納(可6:1~6),以為拿撒勒人是不相信耶穌是上帝的兒子,是基督。今天上課才發現,那時耶穌並未揭示自己是基督或神兒子的身分,所以拿撒勒人的不信,並不是指上帝的兒子或基督的身分這方面的事情,過去那樣讀經的理解其實是錯的。

那時他的鄉親不接納他,可能是因為耶穌滿了三十歲卻沒有「克紹箕裘」,承擔「木匠」的家業,反而外出四處傳道、行神蹟。對同鄉的親朋好友來說,耶穌就像是不務正業,反而去學別人當先知或拉比,這樣太不像偏鄉拿撒勒的人會做的事了,因而不理解,也不接受耶穌的做法,所以認為他「癲狂」了。

就好像我大學畢業以後,家人們認為我不好好找份工作穩定生活,反而要一個人去台南傳福音,對他們來說,這是不能理解的作法。認為我瘋了。

接下來,課程講到天國概念的發展。同樣的,我們讀經時太快以中國人或基督徒的觀念來看當時施洗約翰所講的「天國」,卻忽略了當時的猶太人的觀念很可能和中國人或後來的基督徒的觀念並不相同。而我們應該先了解猶太人當時的想法與處境,才能理解他們聽到了甚麼,也才能明白他們行動與判斷的真正因由。

總而言之,掌握「啟示的漸進性」原則很重要,閱讀經文時要注意時間脈絡與發展過程,不要太快地將自己的意思或後來的觀念套到當時的經文,要理解當時的歷史背景與處境,才能真正明白聖經的正意。